民事
校园意外事件
校园意外事件 学生在校活动期间踢足球,无意踢中一名同学的面部,当时那名同学眼睛看东西是有点模糊,但过了一会,他又继续踢足球了。但是第二天,该同学又被另一名学生也无意踢中面部,但他这一脚比昨天那脚要踢的轻一点。
过了一周,那名同学去医院检查,发现眼睛需要动手术,然这名学生就在医院医治,这期间该同学并未直接告知当事人,经过两三个月后,这名同学才到学校报保险。
请问这一事件,这两名同学应当承担多少法律责任?学校又应当承担多少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13.……(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3-05-30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