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关于劳动伤

关于劳动伤 去年一位工人在我厂房打塑料机,因自己操作不当使自己的手指被机器碾压,后经治疗都以完善。我们承担了一切医药费,后来又像我厂索赔一万元,经协商赔偿5500元未签字。但以签字以后生活与我厂无关。可是今年又向乐清劳动局告我们。我想请问下,这是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敲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译文号(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05-28 09: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