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打架起诉案件

打架起诉案件 因甲方(57岁)骂了乙方(64岁),乙方打了甲方一拳,甲方还手打了乙方一拳,乙方躺倒在地10多分钟,甲方把乙方扶到床上,乙方的儿子(37岁)过来打了甲方一拳后,乙方声称自己手疼的厉害,于是甲方和乙方的儿子把乙方送到县医院拍片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乙方的爱人来到医院把甲方扇了两耳光,甲方一直没有还手。医院的检查的结果出来并没有大碍,乙方称医院没有检查出病因,要到市医院重新检查(乙方在打架前刚输完液体),乙方把甲方告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传甲方做了口供,并传两证人作了证,证人的证词与甲方口供一致。乙方到市医院住院一个多月,看病的理由是因甲方打了乙方一拳(左脸部),指示颈椎受损。派出所在期间去医院调查过,也协商调解过,可是乙方不同意调解,认为赔偿费用过少。派出所无法调解,也没有判断谁对谁错,罚款甲方500元,乙方100元,甲乙双方签字。乙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甲方赔偿费用47000元。我想咨询:派出所罚款甲方500,乙方100,意味着是甲方的错吗,这个案件甲方是输是赢,如果可以赢,恳请律师留下联系方式,全权代理本人律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ngan……(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3-05-28 09:2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