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墙体漏水,申请维修基金,我看省文件是业主报修物业物业组织
1、当地做法不合理,省文件有规定时,不能以无文件依据的惯例要求业主自行组织整栋楼签字。
2、投诉不错误。
3、书面要求物业履职并留证,向住建局申请公开依据,仍不办可向上级住建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当地做法不符合要求,公共墙体漏水属物业日常管理范畴,依规应由物业牵头组织申请维修资金,要求业主自行组织整栋签字无合规依据,你可正常提交投诉,要求督促物业履行牵头组织申请、协调业主签字的对应职责,无需自行承担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