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刑事罚金,有养老金四千元一月,构成拒执罪吗
1、仅靠四千养老金不缴罚金,一般不够拒执罪,还看有无能力、隐匿转移、拒不申报、经执行仍不履行且情节严重。
2、申请强执,查控财产,扣留提取养老金超出生活必需部分,限高失信。
3、有隐匿转移证据,申请移送公安追拒执罪。
不是只要有 4000 元养老金就直接构成拒执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才有可能:①罚金属于可拒执罪规制的刑事裁判;②扣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后,剩余养老金有能力缴纳罚金;③有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达到 “情节严重”。
重点:刑事罚金的执行,本身属于拒执罪的适用范围(人大立法解释明确包含刑事财产刑),养老金属于可执行收入,法院可以冻结扣划,只预留本人及扶养家属基本生活费。
对方有每月4元的养老金,该财产属于可执行的合法财产,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罚金义务,情节达到严重标准的,就构成拒执罪,你可以收集对方有该养老金收入却拒不履行的相关证据,向司法机关提出追究其相应责任的申请,同时也可要求执行部门直接划扣其养老金中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用于履行罚金。
光凭“对方每月有4000元养老金却不履行刑事罚金”,不能直接认定拒执罪。
拒执罪的门槛不是“你有收入”,而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养老金可以执行,但必须留生活必需费;剩下的钱他故意藏、转、挪、谎报,才可能从“赖账”升级成“犯罪”。
可以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