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养老金一月都有四千元以上了,仍然能够每月领低保,疏忽审核
这种情况确实不太合理。如果发现有人不符合条件却领取低保,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他们会重新审核情况。同时也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他们会严肃处理这类问题。
你可收集对方养老金领取记录、低保领取凭证等证据,向发放低保的机构书面反映情况,要求其核查并纠正违规发放行为;若未得到处理,可向上一级主管机构提交材料反映,要求监督处理。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纠纷和刑事辩护,连续获得回复法律问题咨询17个《月冠军》,有疑难法律问题,可以找我帮你处理
您可收集对方养老金收入及领取低保的相关证据,向发放低保的机构提交书面举报材料,明确说明其收入远超低保标准,要求核查并停止违规低保待遇,也可通过该机构官方线上渠道提交举报信息。
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注意:举报时要有真凭实据!
为什么 “养老金 4000 + 还领低保” 肯定违规
按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离退休金(养老金)必须计入家庭收入;
低保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全国多数地区低保标准在 1000 元 / 月以下);
只要一个人月养老金 4000 元以上,无论单人户还是家庭户,收入都远超低保线,完全不符合低保条件
你好,可直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可收集对方养老金领取记录、低保领取凭证等证据,向发放低保的机构书面反映情况,要求其核查并纠正违规发放行为;若未得到处理,可向上一级主管机构提交材料反映,要求监督处理。
你可收集对方养老金收入及领取低保的证据,向发放低保的机构提交书面举报材料,说明其收入远超低保标准,要求核查并停止其低保待遇,若未得到处理,可向上一级对应机构反映。
养老金(离退休金/职工养老金)在低保核算里,原则上属于“转移净收入”,是要计入家庭收入的。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第13条列的“不计入家庭收入”里,只豁免了一项:“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也就是农村/居民养老里那几十到一百多块的“基础养老金”部分)。
所以对方如果真是职工养老金每月4000+,再加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其他收入/财产一核,绝大多数地区不可能还合法挂着低保——要么他申报时隐瞒了,要么系统/核对没跑到位,要么“关系保/人情保”在起作用。无论哪种,你作为群众有权且应该监督举报。
你可以到民政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