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0.3号晚在诸暨这边和我爱人一起工作,我是学徒,但是
1、学徒也提供劳动,老板应结清五天工资,自离不影响已干工资。
2、保存聊天记录、考勤、工作照片和证人,书面催要并留证。
3、仍不给,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担心影响爱人可先匿名咨询。
你可先收集五天出勤记录、和老板谈工资的聊天录音这类能证明你提供劳动的凭证,先和老板协商,明确哪怕学徒也需按实际出勤付对应劳动报酬,协商时可主动说明不想影响爱人工作,仅讨要自己五天的合理所得,协商不成再走正规渠道主张权益。
老板说 “学徒没有工资”,这个说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只要你这 5 天在店里干活、听从老板安排,属于提供了劳动,哪怕叫学徒,已经上班的 5 天工资老板必须给你;自离,也不免除结清已上班工资的义务。
例外:如果是纯粹学校安排、不干活、只听课的培训,才可能没有工资;你这种跟着店里一起上班干活的,不属于这种。
学徒也提供劳动,老板应结清五天工资,自离不影响已干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