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履行多年后,其他债权人提出该协议无效,想咨询
1、可行性要看是否恶意串通、虚假诉讼或损害债权,履行多年不当然无效。
2、其他债权人通常不能直接起诉确认无效,可提执行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或申请再审。
3、尽快调卷固定证据,向法院反映虚假诉讼。
其他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要求 “确认这份法院调解协议无效”,这个诉讼请求本身在程序上就不成立;但在满足严格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有机会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申请撤销这份民事调解书,或者向法院 / 检察院举报属于虚假调解、虚假诉讼,启动再审纠错。
重点:经法院调解出具的是**民事调解书(生效司法文书)**,不是普通私下合同,不能用合同无效规则直接否定它
要看该协议内容
其他债权人若能举证案涉调解协议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违反公序良俗等法定无效情形,可依法主张协议无效,需提交对应证据通过法定程序提出主张,若无法举证符合法定无效要件,该主张不会被支持。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可以依法维权,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帮你解决问题 如果没有违法情况,不支持的
不能简单一句“这个调解协议无效”就推翻法院出具的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