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打算将房产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已婚儿子,仅在房产证上登记儿子一人的
1、买卖未收款,按赠与处理。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若父母书面明确只赠儿子个人,属个人财产。
2、未明确只赠一方,婚内取得,易算夫妻共同财产。
3、建议签书面赠与协议,写明仅赠儿子个人,保留凭证尽快登记。
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如果当初有说明是只是给儿子的,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及重大疑难古怪的案件,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父母以买卖形式过户房产至儿子一人名下,无实际收款的行为可视为父母对儿子单方的赠与,该房产仅登记儿子一人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想进一步固定属性,可补签一份单独赠与儿子的书面协议留存即可。
没有收款,那么不视为买卖,名为买卖,实为赠与。
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父母是否明确写出赠与儿子一人。
明确写赠与儿子一人,则为儿子个人财产。
若未写明,婚内取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父母以买卖形式过户至儿子一人名下,无实际收款的行为可视为父母对儿子单方的赠与,你可补签一份单方赠与的书面说明留存,明确房产只归儿子个人所有,与儿媳无关,无需儿媳签字确认即可强化该个人财产的属性。
未明确只赠一方,婚内取得,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明确书面约定,通常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