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去世后留下遗产,由三个儿子继承,但其中一个儿子也已过世,那么他
你好,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子的孩子代为继承
儿子去世,儿子的子女享有代为继承的权利;丧偶儿媳如果尽了赡养义务,有继承的权利,否则不具有继承权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一般情形下儿媳无同等继承权。
2、丧偶儿媳若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去世儿子的子女可代位继承其父份额。
4、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凭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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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世儿子的儿媳不享有同等继承权,应由已过世儿子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其应得份额。若该儿媳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儿子享有同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