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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损害 剩余时间: 14天13小时

关于沿街商铺开设烧烤店油烟扰民的问题

关于沿街商铺开设烧烤店油烟扰民的问题 拆迁安置小区沿街的一排房子,底楼为面向街道的商铺,2楼以上为住户。底楼商铺开设有各类烧烤店、餐饮店、炸串店,营业时间自中午11点至凌晨2点,因商铺不具备原始排烟设备,各餐饮店自己搭建的各类烟囱排烟高度在2楼居民阳台处,距离阳台窗户在10米内,傍晚后油烟呛鼻,居民无法开窗,且多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排放管道固定在店内一楼顶面,也就是居民住宅的底面,居民家中有明显低频振动。
持续3年来,向多部门反馈,举报过油烟扰民、噪声扰民、消防隐患(部分餐饮后厨没有明窗)、餐饮店选址违法,分别得到以下回复:1.针对油烟扰民,回复说这些餐饮业有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为合法经营。2.针对噪声扰民,回复说目前尚无相关规定管理低频噪声。3.针对消防隐患,回复说无明窗餐饮业使用的是电加热,无明火。4.针对选址违法,回复的是商铺为商业性质,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禁止选址内:1.居民住宅楼 2.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3.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楼下产生油烟的餐饮行业对居民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却始终找不到维权的抓手。请专业人士帮忙解读,环保法典即将落地,像这种底楼和楼群为商铺性质、楼上为居民住宅性质,但整栋楼并未被明确定义为商住混合的建筑,是否在开设有油烟项目的禁止选址范围内。如果这些商家确为合法经营,但使用净化设施依旧产生油烟、深夜发出仅固定住户能听到的低频噪声,这些很难界定的问题究竟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待解决
提问人:ask202……(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26-05-0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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