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二婚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子,被儿媳以继子要做生意需要
房子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你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他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先和丈夫沟通,要求他协助将房子过户回来。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子的共有权,并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有证据可以起诉
你好,可先收集购房出资凭证、过户时的约定证据,然后起诉要求确认房屋过户无效,或要求对方返还房屋。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无权单独处分,儿媳母亲不属于善意取得的话,过户行为可撤销。
你好, 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纠纷和刑事辩护案件 如果有协议约定,需要更换回来登记,协商不成, 直接依据之前约定起诉解决,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帮你处理,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帮助了很多人有丰富的经验
是他给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