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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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一、案件信息
案件地区:广州市
管辖法院:越秀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对方当事人:广东省人民医院
二、案情简介
患者陈爱清在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死亡,院方存在多项严重过错:
1、伪造病历铁证:2026 年 3 月 1 日转出记录虚构未实施的全麻心脏手术;
2、隐匿关键病历:根据双方签字的《病历封存清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手术相关记录、ECMO 运行及监护记录均未封存、未提供;
3、严重诊疗过错:手术指征明确,无故延误手术 32 天、房颤使用利多卡因及胺碘酮诱发急性心衰、病历时间轴暴露出严重的抢救迟缓、拒不执行上级医师抢救医嘱、ECMO 违规撤机直接致死。
4、本案依据《民法典》第 1222 条,伪造 + 隐匿病历,依法应直接推定医院全责,无需复杂鉴定。
5、患者已火化安葬,相关情况不影响案件审理。
6、全套材料已准备完毕:诉状、证据目录、证据保全申请书、封存清单、病历材料齐全。
三、委托需求:
1、委托律师全程代理一审程序,包括代为立案、代为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出庭、调解、谈判、强制执行;
2、本人平时上班,希望律师代办所有跑腿、交材料、跑法院事宜,尽量不用我请假到场;
3、收费方式:半风险代理
4、前期律师费:不超过 5000 元
5、后期按实际到账赔偿款净额的 8% 计算,不含我方已垫付的医疗费、诉讼费、鉴定费等程序性费用;
6、要求:广州本地律师,专做医疗纠纷,有医疗损害判例,熟悉伪造病历推定全责规则,能够拒绝本地医学会鉴定、申请省外鉴定。
问题状态:待解决
提问人:ask20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26-04-14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