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今年59岁于2025年7月份至2025年12月11号给合作社干活我爸不是社员
1. 你爸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解决。
2. 首先,虽然合作社未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但有工作记录和转账记录等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可尝试向劳动部门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3. 其次,交通事故责任已明确,可依据此向司机及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用等损失。
4. 若劳动部门和政府协调无果,建议收集好所有证据,包括录音、工作记录、转账记录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合作社承担相应责任。
可以依法维权的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对于您父亲的遭遇,我非常理解您此刻的焦虑和无助。从您的描述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伤标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等多个复杂法律问题。下面我将为您梳理其中的关键点,并提供清晰的行动思路。
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核心取决于是否同时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三个基本条件。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父亲在中午返回食堂吃饭的途中受伤,这通常可以被视为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和工作场所的必要扩展,符合“因工作原因”的情形。特别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您父亲无责,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上下班途中遭受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明确属于工伤
需要核实解决的
这样不合理
你父亲与合作社构成劳动关系,可先申请工伤认定,若社保部门不认定,可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可起诉三轮车司机及合作社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两个程序可并行。你可持现有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合作社主张赔偿,无需等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你这事有点复杂,还是请当地律师帮助。如愿意把具体证据发我,可帮你分析一下帮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