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个月前在学为贵花6100购买了1对1口语20课时,我还剩4课时没有
理解您对于退费计算方式的困惑和不满。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学为贵客服提出的退费方案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争议点,您的理解和支持“按比例退费”的观点,通常能得到法律更多的支持。
下面我为您梳理一下其中的关键点,并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
法律依据与常见退费原则
培训机构使用“未上满课时则无法享受优惠”这类条款来计算退费,其有效性并非绝对的,尤其是在消费者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法院或调解机构在审理此类纠纷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核心原则:
1.格式条款的公平性:培训合同通常由机构预先拟定,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即机构)必须遵循公平原则。如果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了机构的责任,加重了您的责任,或排除了您的主要权利,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机构单方面规定“退费时优惠作废”可能因显失公平而不被支持。
2.消费者的任意解除权:对于预付式消费合同(如先缴费后上课),法律倾向于保护消费者,认为消费者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后,机构应退还尚未提供服务的相应费用。
3.“按比例退费”是主流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当合同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最普遍且被认为最公平的退费方式就是按照课程单价折算剩余课时费用。您提出的 总金额 / 总课时 * 剩余课时的计算方式,正是这种原则的体现。
为了更直观地对比您和客服的方案,可以看下面的表格:
对比项您的方案 (按比例退费)客服方案 (优惠作废)计算逻辑承认已享受的整体优惠,将优惠价平均至每一课时,退还剩余课时的费用。将已上课程按优惠价结算,未上满的课程部分按原价扣除,导致优惠资格被取消。公平性相对公平:认可了您购买课程包所获得的整体折扣。可能显失公平:由于您提前终止合同,导致之前已消费的课程也变相丧失了优惠,惩罚性过强。法律支持较强。符合关于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后公平结算的精神。较弱。该规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从而无效
您好,产生消费纠纷建议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搜集证据提起诉讼。
1、结合合同与退款:若课程未全部完成,退费应以实际已购买且未消耗的部分计价,通常按未上课时数比例退还,但要看具体合同条款。
2、关于优惠:若有满减或打折条款,需看是否以实际完成的课时来享受折扣,若未达到规定时间,需按合同约定处理。
3、建议的处理方案:
- 让商家提供清晰的费率表、已上课时的记录,以及退费计算明细;
- 以实际未上课时数乘以原价或按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则进行结算;
- 如对计算有异议,要求对方提供合同条款及退款依据的法律解释;
- 如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小额诉讼解决。
4、总体结论:应以合同约定和实际、透明的计费为准,若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可主张公平原则与消费者权益。
你的情况可依据合同约定及公平原则处理,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未完成课时的计价方式,机构按拆分高价计价缺乏依据,你可要求按总费用平摊计算退费(61÷2×4=122元),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