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12号去面试,然后我就选择不做这个工作,但是已经签合同
1、首先,你已经签了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
2、现在对方要求你承担租车费用,这要看合同里有没有相关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对方要求可能不合理。
3、建议你先和对方协商,看看能否友好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理解您目前的处境,签了合同却没工作,现在还被要求支付一笔根本不存在的租车费,这确实令人困扰。别担心,我们来一步步分析该如何应对。
梳理情况与收集证据
首先,请您冷静下来,系统地梳理和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这是后续所有沟通或维权的基础,非常关键。
•关键证据收集:请务必找到并保存好您与招聘方签订的合同原件或照片。同时,仔细回忆并记录下11月12日面试后对方口头应允“走吧没事”的详细情况,例如具体时间、地点、对话内容等。如果之后有通过微信、短信或电话与对方沟通此事,请务必保存好所有聊天记录或进行通话录音。这些都能帮助证明您并未实际租用车辆,且对方曾口头同意解除合同。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这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可以直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履行的
1、首先,你已经签了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
2、现在对方要求你承担租车费用,这要看合同里有没有相关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对方要求可能不合理。
要看合同的具体违约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