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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遭他人冒充企业员工诈骗,有市监反馈,咨询维权途径

租房时遭他人冒充企业员工诈骗,有市监反馈,咨询维权途径 我遇到了冒充企业员工的诈骗情况:今年 6 月 29 日,我通过某公司的租房渠道租房,明确告知对方只租 1 个月,但对方强制让我签订了 1 年的合同,当天我支付了 1750 元房租 + 1750 元押金,合计 3500 元(本应住到 7 月 28 日)。
结果 7 月 20 日,对方突然通知我 “不缴下个月房租就清房”。因为提前了解到该公司有骗押金的情况,我没敢续交,只能在 7 月 21 日连夜搬走,实际仅住了 23 天。后续开具的发票也显示我的实际住房时间是 6 月 29 日 - 7 月 21 日,对应费用 1400 元。
之后我向市场监管局举报,监管局的回复是:对接我的这名 “员工” 是冒充该公司人员实施的诈骗,目前能佐证这一点的证据包括当时租房用的小程序、对方微信,以及市监局的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25-12-0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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