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面临注销双方股东自行管理现有公司撤场,但是公司还拖欠我三个月的
你好!对于您在公司面临注销、股东自行撤场的情况下,被拖欠工资并受到威胁的处境,我们非常理解您的焦急与无助。从法律角度看,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拖欠劳动报酬,其以拖欠工资为由威胁您工作交接或声称起诉您,是试图利用其优势地位向您施压,但这并不改变其违法行为的本质。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适用解释:该条款确立了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公司拖欠您三个月工资,已构成无故拖欠,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加付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您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主张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公司清算时财产的清偿顺序。职工的工资属于优先清偿的范畴,应在股东分配剩余财产之前支付。公司股东在撤场时拖欠工资,是违法的。
你也可以考虑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吧
您好,公司倒闭应当按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拖欠你三个月工资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你有权依法追索劳动报酬,公司不得以拖欠工资相威胁强迫工作交接或作为其他不当手段;你已完成工作交接,履行了劳动者应尽义务,公司无权以此为由继续扣压工资;若公司以所谓“起诉”威胁,需明确其法律基础——若你已妥善交接且无失职、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公司所谓“起诉”缺乏合法依据,更多可能是施压手段;你可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必要时可主张加付赔偿金;同时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欠条、交接记录、沟通证据等,以备维权之用,公司注销不影响你向股东或清算义务人追偿工资的权利
公司拖欠工资违法,威胁起诉无依据。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收集交接完成及欠薪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这是可以提出的
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协议, 联系我,详细解答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要求支付工资的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