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订了试用期协议,但是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还有三天就满一个月
别办离职手续,直接申请仲裁。可要求自入职满一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若公司违法辞退,还能要赔偿金。尽快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工资条等去申请。
按照你的描述,如果公司的各项考核证据没有问题,你可能没有补偿。
你好!对于您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被要求离职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困惑与不安。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试用期的期限及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您签订的“试用期协议”若未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可能被视为仅约定了试用期,该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在此时以“能力最低”为由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适用解释: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确实不符合其明确、公示的录用条件。仅凭一份“各项能力最低”的书面材料,难以证明其解除行为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适用解释: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您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签合同后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适用解释: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您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可以直接按照协议来履行的
试用期满,没有录用的,不涉及补偿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帮你处理, 解决问题,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可以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