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您好!我是今年6月份毕业的本科生,毕业后经面试通过后跟老板协商在公司适用一个星期(没有签订任何合约),问及待遇问题时老板只告知要一 周后具体谈,一周一我主动找老板谈工资问题,他依旧不给具体的回复,只说“待遇是由自己创造的”,然后说一个月后再谈具体的。现在已经一个月过去了,他的说法由从一个月的试用期变成三个月,我接受不了,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他跟那我说得辞职得提前一个月,请问在这种我不能接受一个月后离职情况下走人要不要负什么责任,我33天的工资是否可以拿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L……(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08-02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