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走工伤可以再额外要求公司赔偿吗?可以赔偿哪些内容呢?金额怎么
这是可以解决的
你好!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在特定情形下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额外赔偿。以下是具体情形、赔偿范围及金额确定规则的分析:可主张额外赔偿的法定情形
1.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或侵权
未提供充分劳动保护:如未提供合格防护设备、未进行安全培训、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发生事故(如尘肺病、噪声聋)。
未足额支付法定待遇:如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差额等。
未缴纳工伤保险:导致职工无法足额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2. 职业病或特殊伤害
职业病病人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58条,除工伤保险外,可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工伤导致严重精神痛苦(如伤残、毁容),可单独主张。
3. 第三人侵权与工伤竞合
若工伤由第三方侵权(如交通事故)造成,职工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但医疗费不得重复获赔,其他项目(如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可兼得。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赔偿的
可以要求赔偿的, 协商不成, 申请劳动仲裁
走工伤可额外索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内容还包括伤残津贴等。金额依伤残等级、工资等定。先认定工伤,再鉴定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计算赔偿,协商不成可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