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毕业,公司面试试用期7天,第7天合同签的时候发现有个风险条约,就是
就是忽悠人的,合同无效,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这样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应
你好,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可以要求赔偿的,联系我详细解答,教你怎么做
可以劳动部门投诉
合同中“不签合同试用期无薪资”违法,无效;“不满一年盖章赔3000”限制择业自由,或可主张无效。可与公司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维护自身权益。
可以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