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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剩余时间: 4天4小时

我姐姐在北京*教育工作,于5.29日在公司上班时,连同公司其他人一同

我姐姐在北京*教育工作,于5.29日在公司上班时,连同公司其他人一同 我姐姐在北京*教育工作,于5.29日在公司上班时,连同公司其他人一同被拘留,拘留通知书上载明拘留原因为合同诈骗,时至今日(7.22)仍未释放,家属也没有收到批捕通知书或者延长拘留的通知书。 注:我姐姐为公司普通销售人员,业绩一般(大致金额在2万元左右)。其时教育为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据说是因为有的学员报名但是证书没有办理成功且并不退费,导致学员投诉。
问题状态:待解决
提问人:ask2504171ot(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25-04-17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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