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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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小时31分
我们一共2个人在试用期也没签合同.给公司干了16天的活.当时应聘的时候 我们一共2个人在试用期也没签合同.给公司干了16天的活.当时应聘的时候公司承诺底薪是7000一个月.今天协商解决给了我们500块钱让我们打了个条子.内容是拿了这500块钱就和公司脱离债务关系.互不相欠.条子里内容有涂改也没有写日期.在签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的时候他给我们录了视频.我们现在后悔了.现在再去劳动监察大队起诉他还有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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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412231T8(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24-12-23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