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提出离职,根据协议需要赔偿剩余培训费用,还有
若协议约定合法,一般需按协议赔偿。但如培训费用不合理或违约金过高,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具体得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双方可约定服务期,劳动者提前离职需按比例支付违约金。若协议中的违约金超出合理范围,劳动者有权主张不支付或减少支付。具体情况需结合协议条款和培训费用合理性进行判断。
协议发上来看一下
需要核实解决的
你好,看具体约定,一般需要赔偿培训费,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减少或不支付
可以协商不行提起劳动仲裁
不是可以不赔偿违约金
具体得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具体情况需结合协议条款和培训费用合理性进行判断。
你好,这个也是可以的啊。
你好,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纠纷的
违约金是双方约定,原则上有约必守,但基于违约金高于用人单位所支出的培训费30%的,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
您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提出离职,可能需要赔偿剩余的培训费用,但通常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违约金(除非服务协议中有特别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