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们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新的合同,原公司在新
这种做法可能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因为公司不能强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坚持,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劳动仲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签订合同,此过程本身并不违法。但公司不得以威胁或欺骗手段迫使员工解除合同。若员工不愿签署,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这公司的做法违法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搜集证据,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