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你好老师 我公司某员工在今年四月将公司理应付给供应商的4.25万,在填

你好老师 我公司某员工在今年四月将公司理应付给供应商的4.25万,在填 你好老师 我公司某员工在今年四月将公司理应付给供应商的4.25万,在填付款申请时,将对方账户换成了某彩票平台收款对公户,当公司发现时已是7月份,这笔款又没经过员工的任何账户经转。而且现在该员工也精神失常 。我公司也与该对公账户无业务来往。这笔款项公司能委托律师以公司的名誉进行不当得利追回吗?付款单经:经办公、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出纳、董事长签字后才进行的支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41202UO(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24-12-02 15:12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