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集体建房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户主是代表家庭办理的证,户主可以立遗嘱吗?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你好,有权把自己份额遗嘱处分。
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份额。
首先应该明确,<<集体建房土地使用证>>的性质,它是否是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确认土地使用权限的凭证,如果它只是代表土地的使用权人进行拆迁而可以获得土地重新申请建房,个人认为这种凭证不能随意处分,户主是否代表了家庭全部成员,还是仅代表它个人,要看有关部门如何认定,村委会的证明效力不足证明它的合性性,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补充。
可以自己尝试搜索相关的法律 有问题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