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婚姻诈骗吗
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自愿办理,你们两人的结婚登记是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一个人办理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婚姻,婚姻归于无效解除后,彩礼你可以要求返还,但这只属于民事纠纷,不是诈骗,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5-25 10:54
1,关于婚姻效力的问题。
你的婚姻由于不是双方自愿办理的结婚登记,应当确定为自始无效,法院收回调解书以及民政部门的处理都是合法的,没有不当之处,这件事你本身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 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
2,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
既然双方婚姻无效,你向对方支付的全部彩礼应当由对方向你返还,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 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 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 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 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 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 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 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认 为对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 关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 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理。
(一)同居关系 双方均系未婚,或一方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 而另一方未婚,或者双方均系离婚、丧偶后未 再婚的同居关系,对于此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 提出彩礼返还要求的,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 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 活绝对困难”作为客观标准,综合判断并作出 处理。同理,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 的当事人提出彩礼返还要求的,亦比照上述规 定办理。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你是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全部财物的,女方也应当返还。
3,关于房屋使用的问题。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产权归谁所有,其他人要使用都必须经过产权人的同意。所以你现在有权要求对方立即腾房,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报警换锁,出示房产证即可。拿回你自己的房屋,你应当理直气壮。
而对于女方以告你强奸为要挟使用房屋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你可以立即报警处理。
不存在婚姻诈骗这种说法。
你可以搜集证据 去公安要求立案
您这“运气”爆棚啊 遇到这种垃圾了
不构成刑事犯罪
建议报警处理
关于你咨询是否构成婚姻诈骗的问题:婚姻不是儿戏,按照你的描述不存在骗婚的情形,因为你们已经实际结婚,但是因为双方未到场办理结婚手续,认定婚姻无效,说明你们的婚姻自始无效。看看是不是在处理你们婚姻的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当然我理解你的心情。但钱不是衡量感情的唯一因素,希望你们还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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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无效则17万彩礼钱和离婚钱可要回
2、女方涉嫌侵占罪,
婚姻诈骗罪不构成。建议你抓紧时间依据民法、婚姻法规定要求返还彩礼钱吧!法律有诉讼诉讼时效的,越快对你越有利。
你说的非法侵入住宅肯定不构成,你想都不用想了。顶多构成民事的侵权!
很明显女方比你技高一筹,利用了你的善良、软弱、胆小、信任……
既然民政局已经宣告了你们是无效婚姻,就快刀斩乱麻,去追求新的幸福吧。
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自愿办理,你们两人的结婚登记是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一个人办理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婚姻,婚姻归于无效解除后,彩礼你可以要求返还,但这只属于民事纠纷,不是诈骗。
首先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法是法,情归情。现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来处理。法律条文抽象难懂,直白地跟你说下吧!
1、关于婚姻效力问题。认定是无效婚姻是正确的,因为缺乏形式要件。
2、你给付的彩礼问题,因刚结婚就离婚,生活时间极短,可以起诉索要彩礼,法院会判返还全部或者大部分。
(1)给付现金的说法需要搜集证据,比如证人作证;你和她谈话的录音,只要她承认就可以了。
(2)首饰部分有监控录像和证人作证就可以认定了。
3、你的房子肯定是你的,她占用你房子属于非法占有,可以报警或者到法院起诉,强行要求她搬离,法院会支持你的。
4、她威胁要告你,你不用怕,你没有任何刑事责任。她如果诬告陷害,故意编造一些话希望你坐牢,她要承担刑事责任。
5、你去报警,看她是否是婚托。现在有一伙人利用和别人结婚,然后骗彩礼,之后迅速跑掉,俗称放鸽子。 我的补充: 2013-05-25 13:40
对了,我电话是13016477912,老李。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