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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 2013年1月12日因周璐无地方居住,我便把人行2号楼3单元302室的一间卧室让其居住,并约定让其暂住一个月,找到房屋后搬出。我居住另一间卧室。因工作繁忙,很少回去居住。周璐于2013年1月20日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把我房屋的锁换掉。我因回去取衣物时,发现锁已被换。我让其开门,对方拒绝开门,并发生了争执。我要求被告搬出,被告拒绝搬出。后报警,警察进行协调无效。我要求去房子拿我的衣物和贵重物品.被告只让警察去把我的衣服带了出来。后经我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搬出并取回我的贵重物品,被告都不予理睬。被告在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非法占有使用我的房产至今,严重侵犯了我的财产权利。我再三要求周璐搬出,周璐便要挟和恐吓我,说我在12月份时对她实行家庭暴力,说我骗她的钱要让我坐牢等,如果让她继续居住,她便不到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告我。在和周璐协商无果后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立非法入侵住宅罪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ao30……(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3-05-24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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