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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

国有企业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 根据市政府【2004】13号文件有关规定,1995年1月1日以后,国企接收和录用的各类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录用的职工不能享受一次性安置费。请问1995年以后国企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该企业改制时能否享受一次性安置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劳动就业科(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5-2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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