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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与养父母关系
解除与养父母关系 我在1岁的时候,生父母将我过继给了养父母(因养母与生父是姐弟关系,养母不能生育),2009年由于当地政府拆迁我一家三口赔付两套房(丈夫的户口随我),养母一套.现在我与养母关系恶化,经我再三努力也无法共同生活。我希望养母与我们分开居坐,我愿意每月支付生活费,并赡养她.可养母口头要求和我解除关系,要求我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并说我赔付的房子有一套是她的.要我还给她才搬走独居(养母已经退休,有退休工资和社会医疗保险)。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请问:1、我申请解除和养父母的关系,法院支持吗?
2、我需要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吗?如果需要支付,费用是多少,法院衡量评判的标准时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夏天贝贝5(四川)
提问时间:2013-05-24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