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年假以及扣除薪工问题
1、劳动法规定,双方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缴纳,不分是否在试用期。正常情况下,一般是次月申请缴纳。没有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按实补缴,不可以补偿个人。 2、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天,过了试用期的需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单位。没有依法操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通过从薪资内扣除。
一入职就应该买社保的 无权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