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一个有癫痫病跟抑郁症患者的纠缠事件
关于一个有癫痫病跟抑郁症患者的纠缠事件 我在家小区下遛狗,与一位中年妇女发生争执,为了狗的问题,然后此妇女意欲打我,被邻居的两位男业主拦下,之后次妇女与其中一位男业主动手,导致该男业主面部被抓花一条近10cm的伤痕,眼睛打碎,我报警后,警察对事情做了笔录,之后称该妇女乃附近一带的疑难杂症,小有名气惹上她我们只能自认倒霉,除了躲避我们什么也做不了,我们不仅不能讨回公道反而只要不被讹诈上就是我们运气!第二天次妇女果然再次来到我家楼下,蓄意找茬,结果找到那位男业主并再次打骂男业主,我们有她闯入公寓的录像,此妇女扬言非找到我不可,我觉得害怕又困惑,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跟休息。可是三番二次的找警察警察也束手无策,警察称除非她打你,给你打骨折了构成轻伤,而且还得是我没还手的情况下,有一个完全不认识我的证人的情况下,他们才可以抓她,我觉得这简直就是开玩笑!我想请问,对这么样一位妇女,我该如何处之?我们大家都很清楚她是清醒的,可是这个所谓的癫痫病就像是她的免死金牌一样,我对相关知识很欠缺,希望可以为我详细解答,我该怎样处理这类事件,急求,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ni36……(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5-22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