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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的事实陈述不一致,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

被告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的事实陈述不一致,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 被告委托人一审说是她代我父亲签的字,是我父亲摁的手印,但书记员没有记录上,我在二审时提交了庭审直播录像,证明书记员没有记录上该事实,导致法院认定是我父亲签的字并摁的手印。但在二审时,该委托人提交了书面答辩,说是我父亲摁的手印并签的字,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如何认定事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13155……(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24-01-3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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