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四个孩子,女的离家出走,男方起诉这种情况法院该怎么处理
根据实际情况
共同财产均分,4个子女一人抚养两个。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如起诉离婚,对方如缺席,第一次可能判不离。6个月后再起诉。 如有不懂可微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