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该在什么时候通知和召开?
应在债权申报届满后十五天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纠纷的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这是可以处理解决的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30日≦债权申报期限≦3个月。企业破产法第14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具体期日由人民法院在通知和公告中确定。
基本上就是法院受理后,就要转变安排,确定开会时间地点,就要给没加债权人法通知了。
破产案件很烦人的,做一个就好几年。
应在债权申报届满后十五天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还得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