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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年个人更名问题咨询
关于成年个人更名问题咨询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一名房地产行业的销售人员,我的名字是刘虹,由于我们公司有一位同事和我重名,造成诸多不便,因为我们销售房子有很多业务都要签名或者盖名章以确认责任,并且很多涉及金钱,责任重大,由于同事与我重名,许多客户或客户持有的合同副本、收款单等都无法辩认具体经办人,这有可能造成将来工作的隐患,并且由于重名,也造成许多工作上的诸多不便,我不愿意同事们将我们两个人混淆,更不想前来买房的客户把我们混淆。并且因为我的名字是两个字,周围经常会遇到跟自己重名或者跟自己谐音的人,给我的生活和学习造成很多不便和麻烦。至从母亲为我取名,我一生从未更改过姓名,最近通过法律学习,知道公民有姓名权,且可以改名,并且我愿意承担由于改名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希望公安部门更改我的姓名及身份证。综上所述,我有改名的必要,将现名刘虹改成刘芃妤。
特此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刘虹
2009年1月4日
备注,本人1982年出生,已经超过18岁,可是因为个人原因真的很想改成新名字。但当地公安机关貌似怕麻烦。所以告诉我成年人不许改,但我看过相关得法律条文,应该是可以得,不过要有充分理由,所以写了这个申请书,麻烦律师帮我看下,这样写可以吗?哪里不对或者不妥请指正!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pfis……(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09-01-05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