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请大家判断该案件如何处理,是否有较大可能性按照不赔偿来进行诉讼应对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请大家判断该案件如何处理,是否有较大可能性按照不赔偿来进行诉讼应对 房屋租赁纠纷
一、租赁期限
2022年4月30日-2023年5月30日
二、纠纷事由
2023年9月4日凌晨4点左右,房屋洗衣机进水管接口脱落,发生严重漏水,本房屋(903室)及楼下房屋(803室)发生浸泡,楼下房屋造成装修损失。
三、事件经过
1、事发后房东购买了新的洗衣机进水管并联系小米售后进行更换。小米客服表示此管道非原装,业主因此认为管道为承租人私自更换所导致的漏水。因洗衣机实际购买安装时间为2020年,非入住后新装,房东无有效证据显示此管道为租赁期期间更换。且租客入住过程中未对该管道进行更换,房东于2022年9月21日提出由租客承担7120元的房屋损失,租客予以拒绝。
2、楼下803室于2022年10月9日起诉房东,要求房东支付装修损失及装修期间酒店住宿费用合计37197元,房东和楼下803室于2022年12月8日经上城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房东赔偿803室装修和酒店费用合计10000元。租客对于诉讼和调解事项均不知情。
3、2023年4月23日租客退租前,房东声称房屋有自主或售出打算,有二次装修打算,与租客沟通装修公司上门勘察,并在4月30日租客不在场情况下,带了装修公司进场对二次装修进行评估。并声称将于租客5月30日退租后进行装修。
4、2023年5月2日租客搬离前、搬离后多次约房东上门办理交接手续,房东都以没时间,有事在忙不配合。后表示房东自己验收,房东亦表示认可。房东自己验收迟迟未答复,租客在6月9日再次联系房东退还押金,并有部分餐具搬家遗漏需要去拿取,房东均已家里有事拒绝。
5、租客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上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通知短信。该调解中房东主张租客赔偿67373元损失。(其中房东903室损失为房东于4月23日装修公司上门勘察后评估费用,未实际发生,且该房屋地板仅客厅和餐厅过道部分起翘,其余部分未见明显变大)
四、租客诉求:
1、房东选择在租客搬离后才起诉,且在2022年9月21日后未再对此赔偿纠纷做任何沟通,存在制造现场无法还原,混淆事实的的恶意起诉动机;
2、房东洗衣机为2020年购买安装,非租客入住后新装,在此期间已有多位租客入住,实际情况租客无法核实是哪一位租客承租期间,由谁更换。且该纠纷中入住的租客承租期间凡是需要涉及到需房东承担维修费用的,均由房东联系后上门维修,租客不承担该费用,均有相关记录(但无此洗衣机管道更换记录)。房东以租客自行更换且未告知房东,未让房东支付该费用,与逻辑事实亦不相符。房东起诉赔偿依据违反事实依据、违反行事逻辑依据。
总结:租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该房屋发生重大漏水的诱因为洗衣机管道更换,租客入住区间未对洗衣机管道做更换,903室及803室的损失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租客在漏水时间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了房东,并配合处理了房屋的排水、故障设备的维修更换,已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char……(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23-06-25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