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交了定金,给了我一个收条,但没有签合同,现在不想租了,定金可以要回吗。
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可以要回800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可以要回800元
搜集不同的证据,可以要回。
比较困难,315投诉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