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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只知道对方姓高,现居山东省青岛市。是哔哩哔哩平台的主播
我目前只知道对方姓高,现居山东省青岛市。是哔哩哔哩平台的主播 我目前只知道对方姓高,现居山东省青岛市。是哔哩哔哩平台的主播。
该主播在其直播间注明,为其上舰(人民币198元)他就会帮对方每天代打三把游戏。
我通过支付宝分别三次为其消费了1998+1598+138元,共3734元。这三笔账单我都已经在支付宝投诉并成立。但我为该主播消费的哔哩哔哩账号却也已经注销成功。
之后,该主播以我账号等级低为由不愿意帮我打游戏。
我与该主播女友协商全额退款,但对方只愿意退一千元,我确实也接收了。剩下的2734元是否只能认栽,没有合法途径要回?
报警让我找法院,法院又要对方明确信息,要名字要身份证。警察法院互推责任,难道就这样让坏人逍遥法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30507nxaR(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23-05-11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