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受到性侵害,怎么办?
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过去就过去了!
这记性是真好呀,
报警呗。
你今年有多大?还提这事?对方人又找不到。
你好,你所说的事情时间太久了,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加害人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但是,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综上,你所说的事情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