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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被告以个人家中有事为由不出庭

被告以个人家中有事为由不出庭 我母亲去年8月被出租车撞伤,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出租车肇事方负全责。现在已经起诉,法院受理后传票早已下达,定于本月16日开庭审理,但是前天接到法院通知说,被告方的保险公司代理人以个人家中有事为由无法到庭,法院说延迟一周于23日开庭。但是没过一小时的时间法院又通知说,被告方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家中的事情一周时间料理不完,开庭时间待定。我不清楚这是何原因,接下来我除了等待,还能做什么呢?请各位老师赐教。衷心感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lawle……(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3-05-17 11:57
已有1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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