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对方公司拖欠质保金5年,期间领导更换3任
对方公司拖欠质保金5年,期间领导更换3任 我公司于甲方公司签订协议是在2007年7月,截止2008年1月对方公司已付款总额的90% 还有10%质保金未清,我公司于2009年3月给甲方的所有发票都开据,由于对方公司换领导原因,一直拖欠最后的10%质保金。我公司这些年一直来甲方公司追讨余款,可是对方公司一直没有明确的同意付款,一直往后拖延时间,总有各种理由或者敷衍我们公司的业务人员,请问这么长时间的合同要是走法律方面好办理吗?我们公司有对方收到货物的签收手续,关于合同时效取证的话我们公司只有来甲方公司的车票,并没有相关人员的证明(因为对方公司近几年一直有人事调动),在请问关于时效还有别的可以证明的办法 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6558……(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3-05-16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