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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份底晚上1点钟公司聚餐回来路上,因为和一个同事同之住一个小区

今年9月份底晚上1点钟公司聚餐回来路上,因为和一个同事同之住一个小区 今年9月份底晚上1点钟公司聚餐回来路上,因为和一个同事同之住一个小区,然后就让同事骑着我的电动自行车载我回去,因为当时我喝了酒,有点醉,同事也有喝,只是没有醉,同事开车,我坐后面我的右脚被撞到了马路墩子上,当时以为只是腿擦破皮了,就没有去医院,直接回去,第二天去医院检查显示骨折,需要住院动手术,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同事之间这个责任划分是怎么算?如果让我同事赔偿的话需要怎么做?可以获取什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dy(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22-11-30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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