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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我于2013年1月6日到2014年1月5号将房屋出租,合同约定房租半年一付,第二次支付房租时间为2013年
5月5号。合同约定,如果承租方未按时间要求支付租金,视为违约,出租房有权提前解决合同并不承担任

何责任和损失,承租方将承担违约金3000.承租方已支付半年租金。但在5月5号,承租方并未按期支付租

金并以各种理由拖延(几乎一天一个借口)。为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在识破承租方不想支付下半年租金而

一次次找理由耍赖后,我于5月7日告知租房合同解除,并发短消息和在门上贴通知告知。结果,承租方玩起了失踪,联系不上其人。承租方租住期间,总共居住一个月左右,用电量却达到一千度,可以推算即承租方未居住期间,电热水器、洗衣机、空调并未关系,因夏天来临,为用电用水安全,在联系不上其人情况下,请物业断了水电。并继续给其发消息和在门上贴通知,告知5月7号合同解除并在12号前搬走并和房东做交接。现在承租方依旧不搬走,也联系不上,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解除合同吗?还有,承租方未经我同意私换门锁(合同签订时明确说明为安全考虑不允许换锁),并将之前门锁丢弃,导致我现在不知道屋内情况,不知道承租方搬走没有,不知道我的房内物品有没有损失。我该怎么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丫丫网事(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3-05-1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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