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大货车违章调头,肇事后逃离现场后的认定书《1
大货车违章调头,肇事后逃离现场后的认定书《1 事故发生在6月16日凌晨,我方驾驶私家轿车由东棵街往市里方向,《当时是下过雨,路面新修的视线不好,而且是在一下坡和一上坡的路程,当看到挂车已经来不及了》驾驶到广来4S店门口的丁字路口红绿灯后与由市里往东棵街方向驾驶的大挂车相撞,挂车是在有明确禁止调头的地方调头把整个路拦上,我方躲避不急撞在了挂车的后角上,后又轻微刮在了一个长城皮卡车。发生事故后大挂车逃离事故现场。我方一人重伤。当时由于害怕我朋友《并不是我》找了个朋友顶替我。《原因是我没带驾驶证怕我被拘留,而且工作也走不开》但是我在现场一直没离开,就是撞蒙了,也没有主动说我是驾驶员。后交警离开现场回大队,我才反映过来,打车去了大队,但是大队里没有人,我方重伤的在医院需要开颅做手术,没有钱没有人抬,所以我和我朋友一起离开交警大队去医院救人。后交警打电话来我也告诉他们我去医院救人。
挂车是在第二天被找回的。是一个好心的路人那天晚上去追了大挂车,看到了车牌号码后回来后告知我,后又配合交警队,告诉交警的车牌号码,所以才能找回大挂车。后交警对还让我给这个人2000元奖金。《个人认为奖金应由公安机关出,但是不敢得罪交警所以就认给了》私人给是私人给的。感觉不一样。。后交警上网查到该车主的电话,被召回的。也没采取对大挂车司机任何措施。
认定书是这么写的:大挂车驾车驶离现场,我方嫌疑酒后,找其朋友冒名顶替,《当时在车上有人喝酒,我为驾驶员并没有喝酒》其行为已构成逃逸。
责任认定:挂车为主要责任,我方为次要责任。
大挂车都逃离现场,不算逃逸,《理由黑龙江做不了撞击时驾驶员是否感知的鉴定。挂车驾驶员说还以为是我和皮卡车相撞所以开车走了。》而我没离开现场,被打上逃逸。
我方本着民不和官斗的思想所以没有去复议。唉,谁让摊上这事了。 就不追究他逃逸了。
反倒挂车复议了,在7月29号复核结论下来后是这么写的
经事故处理处定案会研究,太平交警大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责任划分不明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决定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认定。
现在我该怎么办,责任是不是要重新划分,会不会我方会划的重些,个人觉得大挂车逃逸不算事实,属于违规在操作。车都快撞报废了,还要怎么撞才能知道。如果全中国的挂车都这样说没感觉,是不是全中国的挂车都可以明目张胆的去逃逸,还有没有国法了。
不管怎么样我在这里先谢谢各位好心的律师能耐心的看完这些,希望你们能帮我出出主意,先谢谢你们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langg……(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0-07-30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