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考虑离职,提交辞职申请后原领导不同意,但因为申请中我写出了下家公司的名字
你好,如纠纷,建议合法维权。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联系我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申请,这样30天后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而且不需要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为这个已经是尽到义务了,这个义务指的是提前给单位打招呼的义务,这样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接下来的工作。
你好,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
没有办法
可直接按照仲裁来希望维权的
这是可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