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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3月10至6月10我们居家隔离,居家办公,然后公司四

因为疫情3月10至6月10我们居家隔离,居家办公,然后公司四 因为疫情3月10至6月10我们居家隔离,居家办公,然后公司四月份五月份的工资给我们降薪百分之三十(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说后面会补发,但是公司发的文件又没公司名字又没害电子章一点信服力都没有,而且也没说明具体多久补发还是分批次补发,请问公司这样的行为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木杉木杉(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2-06-15 19: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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