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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没有恶意欠费,晚支付房费,房东是否有权利收回房屋?

没有恶意欠费,晚支付房费,房东是否有权利收回房屋? 办公室签约5年,约定了每年增长的幅度.但房东一年后就后悔了,要求涨价被拒绝.房子约定是按照季付,现在房东以我们违约晚支付一个月要求收回房屋或者涨价.我们不是恶意欠费.怎么办?
合同中约定:
1.如果乙方晚支付超过5天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在违约责任中同时约定,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的,应按照千分之三每天支付违约金
现在房东要求或者涨价或者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ade……(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5-13 13:16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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